信用管理师培训及标准

2010/12/8 16:54:00

   

    国际信用管理师专业资格证书,是国际信用协会统一颁发。对符合QE: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信用管理师规定条件的学员颁发有效专业资格证书,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专业权威性,是全球信用职业资格证书的国际标准。

信用管理师【职业定位】

  信用管理师是指运用现代信用经济、信用管理及其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使用信用管理技术与方法,从事企业和消费者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以及遵循QE: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的专业人员。也是 在企业中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三级)、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二级)、注册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一级)。

具体国际信用管理师职业可分为:1、助理信用管理师;2、信用调查员;3、信用调查师;4、商务调查师;5、商账管理师;6、信用营销师;7、信用分析师;8、信用评估师;9、风险评估师;10、信用公证师;11、信用维权师;12、信用管理员;13、信用管理师;14、注册信用师。

注:本职业开考等级:三级。

【职业培训】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以及QE: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信用管理师的标准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助理信用管理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信用管理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注册信用管理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

【工作内容】

依据QE: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标准:

(1)建立有效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2)制定企业信用制度与信用政策;
(3)在交易前期,对交易对象进行信用调查与评估,确定信用额度;
(4)在交易中期,对应收账款加强管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转移风险保障企业债权;
(5)在交易后期,对发生的逾期账款进行追收条款拟定;
(6)运用信用管理专业技术及专业的征信数据库防范风险,并开拓市场。

【职业概况】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树立信用品牌、防范风险已成为提升企业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在发达国家,设立信用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的企业达到90%以上。我国企业的信用管理从外资企业、外贸企业最先起步,到大中型企业,目前几千家企业开始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或培训管理专业人员。从事信用管理产品和服务的专业机构很少。当前,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市场对信用体系建设的急迫需要,以及在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推动下,信用管理行业正迅速澎湃发展。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近年来,一些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欺诈行为、以及抽逃资金、拖欠账款、逃废银行债务、恶意偷税漏税、产品质量低劣、信用缺失等信用问题,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及至地区整体信用形象,成为制约地区经济发展、制约市场交易、影响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可以说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份。

【政府支持】

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得到了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党中央、国各院提出: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抓紧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征集体系、信用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

国家商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关于推动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的意见》(商秩发〔2009〕88号)规定:积极发展信用销售,鼓励企业购买信用服务和产品,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开发信用产品,满足企业信用管理需求。各地商务、财政、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监、保监等部门,要高度重视信用销售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规定:鼓励扩大信用产品使用范围,培育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

   国务院纠风办《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规定:清理政府行政组织、新闻媒体、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类评比活动。经批准的信用机构按市场规则进行的评价活动不在清理之列。

    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按照独立性、中立性、公正性和科学的标准对各类组织进行评价,由市场验证,社会监督。

    全国整规办及国资委《关于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整规办发〔2005〕29号)规定:商会 协会开展信用评价是行业内部的评价,仅限于会员内部,且自愿参加,不得公开宣传,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评价赞助费。

    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发〔2008〕11号)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

在政府的积极推动下,我国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展开。全国各地企业信用管理人才急缺,已成为影响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因素之一。
【发展前景】

第一,职业前景很好。从学科角度看,信用管理跨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电子技术、商法等学科,是一门典型的应用型交叉学科。信用管理人员将成为企业经营管理不可或缺的人才。

第二,市场需求量大。随着我国社会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及信用管理服务业的发展,一支全新的信用管理专业技术队伍正在产生并迅速成长,预计5年后,我国将会有几十万乃至上百万人员走上从事信用管理的岗位。

【申报条件】

----助理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  业证书。
----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2年或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注册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或以上。
(2)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以上。